昨日,根據北京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委員會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《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》,通告中明確指出,全市推動電動三、四輪車違法違規亂象,從根本上得到治理。此次通告發布即日起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增違規電動三、四輪車。那就是意味著,電動三、四輪車將要退出市場。
近年來,這些電動三、四輪車違法上路,亂穿亂插,超載等行為不僅嚴重地影響交通秩序,甚至還造成城市堵塞,增多了交通事故。同時,因為廠家品質的惡劣,引發的電池短路火災時有發生,這類三、四輪車已經成為了一大安全隱患。所以,推出相關政策治理問題也是必然的事情。
在新規前買了三、四輪車還能使用嗎?
根據發布規定前(7月12日)購買電動三、四輪的人群,給予一個過渡時間,截止于2023年12月31日期間都能使用。但在道路行駛時,需遵守相關的交通規則,如違反交通規則的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,對其駕駛員進行處罰。
在過渡期后,即(2024年1月1日起),電動三、四輪車不得在路上行駛,不得在道路、停車場、廣場等公共場所停放。如果發現違規的車輛,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。
三、四輪車沒了可以用什么代步工具?
在6月17日,工信部發出的《純電動乘用車 技術條件》稿里,重新新增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定義和標準。針對把控這類低速電動車已經明確的把握,在統一合理化的管理下,這類車型不會出現殘次不同的品質,也不會造成電池引起的火災,大大加強了安全性。
而這類低速電動車的合法管理下,很大程度地滿足了城市的日常通勤,滿足消費者們的需求,也可以確保了道路上的交通安全。從種種跡象表明,或許會在很多城市中出現很多速電動車出現。
最后,電動三、四輪車規范化后,在交通安全方面肯定會比現狀好,但細心想一下,其實也是有引導低速電動車的做法,相當于把產品合理化升級,或許這樣會把另一個市場開辟出來,你覺得呢?
